6月6—9日,内蒙古研究会秘书长梁跃君分别前往内蒙古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内蒙古党建办、内蒙古新闻出版局等单位与相关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就各项管理规定进行座谈。在内蒙古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陆鸿雁就当前社会组织的管理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秘书长梁跃君就研究会拟定的发展方向及业务开展情况与陆鸿雁进行探讨。梁跃君表示,国家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逐年加强,各项报备工作及审批程序不断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社会组织在具备业务能力的同时更应具有生存能力,作为社团负责人,不仅要在业务创新上下功夫,更要在意识形态上做好把关人和领路人。梁跃君与内蒙古党建办相关工作人员交流时表示,研究会将积极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并且希望党建工作指导员能给予指导和帮助。梁跃君在与内蒙古新闻出版局报刊发行处相关人员座谈时表示,《》作为研究会与会员之间交流的平台,将遵守有关规定,将内部资料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办得更好。座谈活动结束后,梁跃君组织编辑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召开业务会议,学习相关规定与精神。
自2021年12月换届以来,内蒙古研究会第二届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陆续接手工作,为使各部门工作能有序、顺利开展,增进与业务主管单位的了解,开展本次座谈活动。与此同时希望通过沟通与了解,使研究会的各项工作在守法、合规的前提下有更大的发展。
(本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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