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北长城与赵武灵王
在乌兰察布市,有一条横贯东西的长城遗址,这就是始建于赵武灵王二十六年(公元前300年)战国时期赵国北长城。它是我国最古老的一段长城,以后许多朝代在它的基础上修筑、加固和延长。它不仅是万里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万里长城的母体部分。
赵武灵王是中国历史上有作为的君主之一,少年即位。他粉碎了“五国图赵”的阴谋,并从赵国游牧文化重于农耕文化的实际出发,通过以“胡服骑射”为代表的一系列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领域的改革,使赵国的各类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他消灭了长期分裂赵国妄图造成南北割据的心腹大患中山国,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权。赵武灵王在灭中山国以后,修筑南北两道长城,推动了赵国北方经济的游牧结构和中原经济的农耕结构的整体改造,畅通了以代道为主要商道的南北方贸易通道,加大了赵国南部与北部的交流。赵国北长城自河北宣化,经尚义县,跨东洋河,进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大同村大青山北麓,向西经察右前旗黄旗海北、集宁区土城子村北面山坡、卓资县旗下营,再向西经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进入大青山,从固阳继续向西延伸,穿越昆都仑河经乌拉山入后套平原,然后趋于狼山之中。
乌兰察布市这段赵国北长城,大部分用灰黄土夹砂粒夯筑,也有用石块叠砌,基宽为3米至4米,残高1米左右。我们走近保存较好的卓资县赵国北长城,只见这古老的长城夯筑痕迹明显,夯层在10至12厘米,完好处的夯层可达25层。在赵国北长城内侧,考古人员还发现了一些城障遗址,这类城障连接长城墙体,平面呈方形,规模小的城障东西长20余米,南北长13米,规模大的城障东西长120米,南北长100米,遗址内有绳纹板瓦类碎片。
秦长城与乌兰察布发达交通的初步形成
秦统一六国后,大将蒙恬将兵30万屯戍上郡(今陕西榆林东南,辖地包括今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西南部和乌审旗、伊金霍洛旗等部分地区),筑亭障。接着开始了大规模的“适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秦朝修筑长城是为了防备匈奴,并将战国时期秦、赵、燕北边长城连接起来,“起临洮至辽东万余里”,号称“万里长城”。长城的修筑,标志秦王朝开始对今乌兰察布南部地区的有效管辖。
乌兰察布境内的秦长城从呼和浩特市境内大青山进入察右中旗辉腾梁西南麓,折向东南,经卓资县南部山区、丰镇市北部、察右前旗南部、兴和县南部,再东行伸入河北省境内。这段秦长城多半是夯土筑成,依山就险,因坡取势。站在高处,依然可见长城顺着山势上下,状若游龙。一般为基宽4米,顶宽2米。此长城不仅是军事防御设施,也是秦朝与匈奴等的疆域分界线。以长城为界,其南为中国古代农耕民族,其北为游牧民族。正如《史记》中记载汉文帝致匈奴单于书所言:“先帝制: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命单于;长城以南,冠带之室,朕亦制之。”精辟地说明了长城南北是农耕文化和草原游牧文化的疆界事实。
在秦长城修筑的同时,秦王朝修筑了咸阳到边塞九原郡的一条大道,史称直道。直道的修筑,举全国之人力、物力和财力,史学界认为不亚于万里长城。除直道外,还修筑了驰道、轨路和其他一些道路,从今乌兰察布地区过境的有三条,一是从辽西经云中、上郡、雁门郡至咸阳的大道,二是经原阳(今呼和浩特市东南)东至代郡,经九原向高阙,渡黄河西南经榆中(今鄂尔多斯境东)至咸阳的大道,三是从太原到雁门郡的驰道。这三条道路的开通,加强和促进了南北经济文化的交流,初步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为政令统一、信息传递以及经济开发起到了极为有益的作用。从中原迁徙来到今乌兰察布南部地区居住的华夏人,在秦朝的管辖下,从事农耕、畜牧、冶铁、制陶等活动。从出土的秦半两钱可知当时乌兰察布南部活跃的商业活动。同时,秦朝统一法令、文字、度量衡、历法、车轨同样也在乌兰察布南部地区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这一地区经济与文化的有效开发。
汉南长城和阴山道上单于台
汉武帝时期,在与匈奴的战争取得胜利后,扩建和修缮了长城,重新修建了城障、塞亭、烽火台等。乌兰察布市境内的汉长城大部分是这一时期修缮的,为汉朝南长城。长城遗址大体呈东西走向,由河北省张家口地区进入兴和县高庙子、大同窑、张皋镇二台村,这段长城破坏严重,在高庙子西南约1公里处有烽火台;进入察右前旗巴音塔拉、平地泉,在平地泉北约50米处有烽火台,东西长7米,外面用长方形砖包筑;进入呼和乌苏口子村这段长城保存较好,为石筑长城,长0.6公里,高出地表约0.4厘米,墙基宽3.5至4米;又向西入丰镇市麻迷图乡四合义村北,这段长城用土夯筑;向西进入卓资县麻地卜子乡,这段长城的残存部分,夯土基宽3.5至4米左右,土质因地而异,为黄沙土,夯层厚10至15厘米;向西进入三道营乡和旗下营镇,入呼和浩特市。
在西汉和匈奴之间或友好往来或发生战争,都与南长城和单于庭有着直接的关系。史籍记载单于庭设在今乌兰察布市辉腾锡勒,鲜卑称为九十九泉,契丹人称为百泉湖,女真人称为官山,清朝称为敖伦淖尔。西汉发生“白登之围”、“马邑之谋”、“龙城之战”、“阴北之战”,都与乌兰察布境内的单于庭有着根本的联系。
汉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李广、卫青等击败匈奴,汉武帝为了耀武北方,走出汉南长城,登上了辉腾锡勒的单于台,这时的西汉王朝已是“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国家经济下滑。所以后来隋炀帝来到辉腾锡勒时,赋诗嘲笑汉武帝“何如汉天子,空上单于台”。
北魏北长城和北魏六镇
北魏王朝为了防御北方柔然等民族的南下而修筑了长城,即北魏北长城。在423年(明元帝拓跋嗣泰常八年)2月“筑长城于长川之南,起自赤城,西至五原,延袤二千余里,备置戍卫”。446年(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6月,“发司、幽、定、冀四州十万人筑畿上塞围,起上谷,西至于河,广袤皆千里。”北魏长城的范围,东起今河北省赤城县,经今乌兰察布市南部、鄂尔多斯东部,西至包头市西。在今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和察右中旗、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包头市达茂旗和固阳县仍存有北魏长城遗址。
北魏政权虽然三次大规模的修筑长城,但是作为单一防线仍无法阻挡柔然的侵袭,为此先后建立了近百个军事据点,即军镇,东起辽东,西至河套,形成了一条点线结合的军事防御体系。其中在北魏初年设置的北魏六镇就是北魏长城防御体系的支撑点和战略依托。设在乌兰察布市境内或统辖今乌兰察布地区的军镇有4个,即抚冥、怀朔、柔玄和武川镇。
金长城与成吉思汗南下攻金
金长城也称金界壕。金朝大规模开挖界壕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构筑的壕堑约在金灭辽后不久,自额尔古纳右旗上库力,向西入蒙古国境内西北至肯特山的南麓为止,全长约700公里。第二阶段构筑的壕堑,在金世宗大定年间(1161年~1189年),东起自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尼尔基,沿大兴安岭进入蒙古国境内,再从阿巴嘎旗北部穿入中国境内,经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四子王旗、达茂旗,至大青山北麓的武川县庙沟为止,总长约2500公里。第三个阶段构筑的壕堑在金章宗明昌年间(1190年~1196年),这次主要是增加了副堤和副壕,东段自尼尔基至科右前旗满族屯间增筑壕堑,其屯以西另挖新壕,经突泉县、科右中旗、扎鲁特旗、阿鲁科尔沁旗,穿越巴林左旗北部的小罕山,向西经巴林右旗、林西县,在克什克腾旗的达里诺尔北面折向西南,经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商都县、察右后旗,至四子王旗查干敖包苏木,与第二阶段构筑的壕堑相合,西通至武川县庙沟间,并加筑了副堤和副壕,总计长约2500公里。第三阶段构筑的壕堑,沿线还分出几段支线,其中较长的一条支线,起自正蓝旗南部,经太仆寺旗,进入河北省康保县,再西延伸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进入商都县与主线相合。
乌兰察布市境内的两条金界壕系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构筑的壕堑。一条干线由锡林郭勒盟、河北康保进入化德县土城乡,又西经商都县、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和包头市的达茂旗折向西南从武川县西进入大青山主峰。另一条由蒙古国进入四子王旗巴音补力格与干线界壕相合。乌兰察布市境内的金界壕一般为单墙、单壕,个别地段为双墙双壕。残存的墙体基宽5米,残高1至4米。在墙体之上设有马面,间距约为300米,突出墙面10米,墙体外侧壕宽7至8米,在墙体内侧,每隔5公里左右设置一个军事屯戍用的边堡,边堡均为方形,边长30至50米。每相距30至40公里左右,设一座规模略大的城,城址边长一般在200至300米左右,用于屯戍更多的兵卒守卫界壕。金界壕的壕堑、城堡与守军三位一体,构成了金朝北部边疆的防御体系。开掘金界壕耗工75万个,可见工程之巨大。
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建成的金界壕,未能阻挡已成长起来的蒙古骑兵的铁蹄。成吉思汗在1198年与金朝完颜允济谋面并鄙视其庸懦,从此与金断绝关系。1211年秋,成吉思汗发动第一次攻金战争,由成吉思汗诸子术赤、察合台、窝阔台率领,从今乌兰察布四子王旗卫井嘎查出发,由汪古部驻守的金界壕入境,并由献关做内应的汪古部贵族为向导,沿木怜道南下,夺取了净州等,沿白道岭破丰州(今呼和浩特市白塔村)、云内州(今土默特左旗)、东胜州(今托克托县大皇城)、武州(今山西五寨县)、朔州(今山西朔州)等。最终金朝被蒙古王国所灭。
明长城与明朝对草原生态的破坏
明朝从明成祖朱棣即位后,便将修筑长城作为抵御蒙古部落的主要措施。明长城东起鸭绿江,西至嘉峪关。绵亘万余里,号称边墙。阻隔南北,成为明朝与北元的分界线。
在乌兰察布市境内的明长城有主边和次边之分。据《明史》记载,主边始建于建文帝年间(1399年~1402年),位于乌兰察布市南边与山西省交界处,由东向西经兴和县、丰镇市、凉城县后,进入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这条长城遗迹大部分沿崇山峻岭,傍悬崖陡壁,因此墙体保存较好。长城修筑所用材料,多为就地取材,70%以上系夯土构筑,少数重要关隘为砖石构筑。在长城沿线筑有烽火台,重要关隘筑有城堡。重要的关口有杀虎口、得胜口、镇门口、忻平口、马市口等,重要的堡子有拒墙堡、得胜堡、镇川堡、镇宏堡、守口堡等。
长城主边北侧修筑的次边,俗称为二道边。明长城次边修筑年代略早于主边。1927年(民国16年),在丰镇市隆盛庄发现一块石碑,碑文有“大明洪武二十九年岁次丙子四月甲寅吉月,山西行都指挥使司建筑”的字样。大明洪武二十九年即1396年,可知该长城建于明太祖朱元璋时期,这条长城保存略差,但遗迹较清楚,墙体残高3至5米。凉城县段的长城残垣中出土1372年(洪武五年)铸造的铜炮一尊。丰镇市对九沟出土1409年(永乐七年)制造的铜火铳一个,全长49.5厘米,铳口内径7厘米,重18公斤。火铳由前膛、药室和屋銎三部分组成,铳身呈竹节状,铳身之上刻有铭文“永乐七年九月造”、“英字叁仟七百玖拾肆号”。
在明长城修筑的同时,由于明朝和北元的战火,明王朝下令焚烧长城周边的树木,“一免贼马驻牧,一便官军望”,到嘉靖、万历年间,乌兰察布南部的山林已被毁尽,明初的“园林之盛,蓊郁葱茜,柯叶交荫”、“猎黄羊于野马川”的优美风光和茂盛林草已不复存在。明朝还制定了放火烧过的地方“草木多寡,遵例奏报,以凭稽考”、“每年要大放军士,伐木两次”,要“四山尽烧,防有伏者”,“林中多禽兽,每秋必来射猎至勤,侦逻烦士马,不如焚之可也”。由于大面积伐木烧荒,使古树贻尽、草木皆无,严重破坏了乌兰察布境内的生态环境,造成明朝后期30年间,各种灾荒频发。特别是黄旗海、岱海林木焚烧后,水位急剧下降,给后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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