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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大院里长大的孩子
来源:本站 作者:韩国栋 日期:2024/8/12 浏览量:2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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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供销社宣传画


我家与供销社有缘,这缘份起始于我的父辈。据我家《家谱》记载,我家原是清代乾隆晚期从山西来到土默川“跑青牛犋”的客籍农民,即春来冬归,后来逐渐定居,在察素齐从事商业活动。大约同治年间,在察素齐镇倘不浪街(今土左旗星光巷)购买旧大院一处,经营油坊、粉坊、糖坊。刚开始属于小作坊性质,后来到了光绪年间,曾祖父韩兴玉有了资本后,扩大经营范围,从单一的作坊拓展到粮食收购等业务。同时,在察素齐又购买了商铺及几处旧宅,字号为“万兴玉”(即今天土左旗人民电影院往西园走的清代商铺)。到清朝光绪末年,曾祖父的商行已开始在票号使用汇票,与客户用汇票进行业务决算。清光绪二十七年(1907年),贻谷官卖蒙地时,“万兴玉”商行在只几梁、察素齐等处买地400多亩,在西园子与蒙古相与(生意伙伴)租地200多亩,用自己种下的绿豆、高粱、土豆、胡麻等做原料,经营油坊、粉坊、糖坊。当时“万兴玉”商行加工出的胡麻油晶莹剔透,香味四溢,是当地人民喜爱的食品;粉坊的粉条最具特点,有韧性,做烩菜时耐烩、有筋头,深受乡亲们的欢迎;糖坊制作的糖色是人们喜爱的炒菜原料;麻糖则是大人、小孩都喜爱的食材。一时间“万兴玉”商行的产品远近闻名,商行也由家族式经营,扩大到雇工经营,各类作坊也初具规模。

这一时期,曾祖父除了自家开展农业种植外,还大量的收购、囤积粮食,遇到灾年开仓放粮,丰年后再收取一定的利息。他与当地的蒙古族、回族商户结成相与,用蒙古族相与的土地为商行提供原料,将粉浆、粉渣提供给回族相与饲养牲畜,很快赚得盆满钵满,成了察素齐的大户人家。随着资产的增加,在察素齐镇购买了商铺及商住一体的两个大院,还有两个从事粉条制作、榨油、制糖的加工坊。据说,在老归绥的陆成行还占有股份,由我的二爷爷及他的儿子与我的三大爷韩三秃进行具体商务活动。

1931年,曾祖父去世后,我的爷爷兄弟三人开始分家。当时分得非常轻松,我的大爷爷韩喜马分到了商行及东院,二爷爷韩喜骡分到了商铺和西院,我爷爷韩善茂继承了星光巷的老宅。分家后不久,大爷爷、二爷爷处理掉宅院及商铺,转向了其他行业,我的爷爷韩善茂当时绕着院子走了一圈又一圈,决定继续开粉坊。当时他老人家就是在完成一种使命与责任,他在做出这样的决定后,选用自己种植的绿豆、高粱及土豆加工成粉条,口感筋道,味道鲜美。

20世纪40年代,韩家粉坊逐渐传到我的父亲韩守阳(韩二旦)、三叔韩守春(韩三旦)手中,由我的父亲出任掌柜,我三大爷韩三秃负责生产,我三叔是工人。当时的社会兵荒马乱,经过土匪几次抢劫,再加上衙门的各种摊派,我家粉坊虽然坚持到新中国成立后,但也一蹶不振了。

1951年11月以后,随着供销社设立,我的父亲、我的三大爷、我的堂哥韩生荣全部进入设立在呼和浩特市昭君墓南的大桃花乡的潘庄村供销社工作。到了60年代,我的三叔韩守春,从包钢返家后也加入到察素齐供销社参加工作。

据母亲回忆,1955年秋季,她抱着我,领着我哥哥坐着单位派来的一辆大胶车,一家人离开了繁华的察素齐镇,来到了大桃花公社潘庄村。

据潘庄的耆老讲,潘庄村是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形成的村落,有260余年历史。由于潘庄村地处大黑河南岸,土地肥沃,再加上几百年的文化底蕴,曾让这里的经济繁荣了200余年。在我的童年记忆中,潘庄供销社的大院非常宽敞。正面一溜房是书记、主任、副主任及财务、物价办公室。大院的南门边是生产、生活用品的销售门市,院内一溜南房是加工粉条、麻糖的作坊,中间还有收购站。院子的东面是仓库和职工宿舍。供销社的经营基本上是产、供、销一条龙。那时,我的父亲不仅从事生产、经营工作,而且还是粉坊的负责人,使祖上传下的手艺得到了传承与发挥。

小时候,学校与供销社大院仅一墙之隔,放学后我和哥哥常常在供销社大院里玩。供销社的叔叔们下班之后,常常会三人一伙,四人一群拉起二胡、吹起笛子,生活充满欢乐。我和哥哥还能在供销社大院里吃到黑粉面饸饹和麻糖。又有吃还有玩,那种快乐至今仍无法忘怀。

1965年,潘庄基层供销社迁到了白庙子公社,我的三大爷因与家人两地分居,后辞职回家务农。而我的父亲则被调到了沙尔营供销社下设的一个分销店,我的堂哥仍在察素齐供销社工作。同年,我的三叔韩守春也分配到了沙尔营供销社甲尔旦分销店。

沙尔营供销社阿林召分销店,是一家村级分销店。村里因有一座康熙年间建的阿林召的召庙,故此这个村子以召命名。当时的分销店就设在寺庙大院东面的一溜喇嘛住过的禅房里,院子的正面则是大殿和侧殿,供奉有释迦牟尼等佛像。供销社院子中央有一棵与大庙同龄的老榆树,树上挂着一口铁钟。钟是康熙年间铸造的,上刻有铭文,记录了建寺年代及当地群众捐助的情况。东西两边各有一溜禅房,西禅房为生产队库房。父亲在这座寺庙改造的分销社里一待就是5年。

那时候的供销社,大部分商品都凭票供应,如买棉花要棉花票,买布要布票,买点蛋糕之类的要粮票。少数民族购买茶叶要有茶叶票。供销社除了经营日常吃喝及生活必需品外,还经营那个年代的“奢侈品”。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自行车、缝纫机都是年轻人结婚时的必备商品,也是紧俏商品,群众购买这些,也需要凭票证才能购得。除了以上物品要票证外,其他醋、酱油、服装、鞋帽等日用杂货均敞开供应。父亲为了给老百姓多解决点茶叶之类的商品,总是不停地争取货源,尽量满足群众所需。

在我的记忆里,父亲总是一年四季穿一件四个兜的工作服。在我们兄妹四人中,妹妹弟弟小,只有我时常跟在父亲身边,每天一放学,就家也不回地到分销店玩上一会儿,等父亲下班后才和他一起回家。

那时,父亲所在的分销店常常是上午营业,下午收购生猪。每到下午两点多,四面八方十几个村子的老百姓赶着自家养殖的生猪到供销社出售,这也是父亲一天当中是最忙的时候,除了对每头生猪定出等级,还要给出合理的价格。根据当年的相关规定,对交售三头以上生猪的农户,奖励一辆自行车购买票。发放自行车票也是一件极为忙碌的业务。普通农户很少能一下子上交三头生猪的,为了能得到一张自行车购买票,有的农户联合在一起,凑够三头生猪领取一辆自行车票。如此质朴与纯粹的邻里情感,至今都让人感怀。

虽然规定有营业时间,但到了晚上仍有周围村的群众到分销店扯市布、倒醋、打酱油的。不论是出售鸡蛋的还是购买生活用品的,父亲都热情接待。直到晚上八、九点才能打烊关门。到了晚上,分销店大门从里一关,我常常和父亲在空荡荡的寺院里值班。起初,每到半夜醒来,总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仿佛大殿两旁的四大金刚龇牙咧嘴地向我走来。为了减轻父亲的工作量,我常帮着父亲对账,打开那一摞票证,与父亲核实那些收购生猪的数字。日复一日,在父亲的教导下,我打得一手好算盘。

1966年秋天,我在邻村读五年级,每天往返十多里,中午不回家,谁知又遇到一种巧合,我三叔所在的分销店就在学校的隔壁。每到中午,我就到三叔店里吃点饭,有时三叔还能给我点零花钱。这年冬天,“破四旧”开始,村里两位大队干部领着红卫兵造了大庙的反,把大庙里的泥塑像推倒,把庙里的账册烧毁,大庙被拆毁,接着用大庙的材料在原址上盖了分销店。而那口康熙年间的大钟也被卖到供销社的收购站。

1970年,我开始读初中,就这样离开了父亲和三叔的分销店。

高中毕业后,我重返沙尔营公社务农,当时三叔已调至土左旗糖业烟酒公司工作,父亲仍在沙尔营供销社工作,返乡后我在村里当上了一名民办教师,但闲暇之余还是经常到分销店帮父亲对对账。

1979年,父亲已到退休年龄,我作为一名返乡知识青年,在大雁高飞的季节,带着一份情结,顶替了父亲的工作。那时,家里的意思让我回到沙尔营基层供销社工作,一方面方便照顾父母,另一方面父母已在村里盖起5间大正房,让我在农村娶个媳妇安家落户,当时我答应了父亲的要求。可是阴差阳错,在领取工作派遣单时,被时任察素齐供销社副主任的我的小学老师看到,把我安排在察素齐供销社她的手下搞起行政工作。

当年,在向父母辞行的时候,父母把我送出很远很远,仿佛是一位老供销职工对下一代供销人员的谆谆嘱托……

但时间不长,3个月后我再次接到调令,被调到土左旗供销社人事秘书股工作。

当时的土左旗供销社设在察素齐镇的南马路北,管辖18个基层供销社,4家公司(土产公司、生产资料公司、副食品公司、还有一个驻呼小组),有分销店200余个,有职工1000多人。总社设有人事秘书股、财会股、主导股、副业股等。我那时主要分管文书档案,草拟材料、会议记录,有时随主任们下乡。

那时的供销社商业网点密如蜘蛛网,几乎每个大一点的自然村都设一个分销店。我当时在办公室住宿,遇有紧急事情时接一下电话。1981年,我因工作需要,组织上调我到土左旗工商局工作,当时我留恋的仍然是供销社的工作,因为那里凝聚了我与父辈两代人的心血。在这里,除了我的乡愁,还有我童年时的记忆。


                                                                                  (作者系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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