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叶汉族移民大量涌入口外,移民潮对蒙旗原有的政治、经济等方方面面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在内蒙古西部地区,这种局面尤以土默特旗和准格尔旗最为典型。土默特旗由于旗权丧失、境内遍置汉(厅)县,故而无力扭转旗政衰败的颓势,仅以残留的参佐(领)制维持着局面;而在准格尔旗,伴随着移民进程的推进,统治阶级逐步调整了旗制,以适应新的社会形态。
这些调整包括:经济上,对土地的占用形式由昔日牧民共享的总有制而转变为分割所有制。政治上,扎萨克权力旁落,铁腕人物以协理的身份掌控旗政,并强烈抵抗周边汉县对旗权的侵蚀;基层行政制度由达庆·达尔古制取代原有的参佐(领)制。军事上,组建了保安队,进而引发旗制向军事化的方向演变。总的来说,准格尔旗通过上述的一系列调整,成功的应对了由纯游牧向农牧交错这一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同时也牢固的确立了蒙古族对占人口优势的汉族移民的统治。这在当时的内蒙古西部蒙旗是一特殊的个例。
对这一问题,哈斯巴根《鄂尔多斯农牧交错区域研究(1697——1945)——以准格尔旗为中心》一书里有专门的研究。但是作者考察的年代下限虽至1945年,可是却没有注意到这一时期正是准格尔旗在全面走向旗制军事化,而这一进程带来的社会影响是极为深刻的。同时作者也没有涉及到上层统治,也就是协理专权,并以铁腕手段抵制周边汉县对蒙旗权力的侵夺。本文试图在前人的研究成果上更进一步,并对这一问题作专门的系统梳理。
一、 土地制度的转变——分割所有制取代总有制
日人安斋库治在20世纪40年代的调查报告《蒙疆土地分割所有制的一个类型——伊克召盟准格尔旗河套地土地关系的特质》中,将当时内蒙古中西部的土地关系划分为三大类型。第一种是“总有制”,在纯游牧经济的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北部地区,这里的土地归所有牧民共同使用。第二种是“分割所有制”,即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察哈尔南部、土默特全域和乌兰察布盟的部分地区。第三种是“单一所有制”,即蒙古人丧失土地所有权的察哈尔南部地区。游牧时代的准格尔旗,全部土地名义上为扎萨克所有,实际是旗民共同放牧使用的财产。随着移民的进入,经济形态趋向农业化,土地作为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马上遭到蒙古社会各阶层的划分、整合、私有。这样,准格尔旗的土地类型便由“总有制”,转变为了被安斋库治形象的称为“分割所有制”类型了。
分割所有制连同这一时期的土地转让形式——永租制,极大的平衡了进入农业社会后,准格尔旗蒙汉双方的利益。蒙古族通过出租个人所有的土地而获益生存;汉族通过契约的形式从不同身份的蒙古族手里获得土地使用权。二者呈和谐状态,“准旗北境河套川及南部之牌界、黑界等地,甚属肥沃,宜于农业。······而租种、佃种各农与地主间感情,尚称融洽,租价及分股亦颇公允。蒙汉相安,从未发生过龃龉也。”
分割所有制并非是简单的全体蒙古族对土地的平均分割私有。它因其所有者、收租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分类,并被冠以不同的称谓。《绥远通志稿》中将其概括为“一为放垦之黑界地,二为永租之牌界地,三为旗地,四为王府地,五为召庙地,六为蒙民户口地”。而哈斯巴根又将其细化为:内仓地、外仓地、协理台吉等的私有地、庙地、恩赏地、户口地。民国时期准格尔旗农业经济最为发达的是黄河北岸的河套川,各种势力都在此处争夺土地,因此土地分割所有情况更为复杂。以下是河套川土地分割所有类型:
1、 公署地
也叫外仓地,是准格尔旗扎萨克衙门直接所有、收租的土地。公署地一部分是王爷收租地,一部分是旗衙门公署收租地。公署地根据租赁关系又可分为吃租地和白楂地。所谓吃租地就是以永租的形态出租给佃农的土地,没有正当的理由,旗公署不得收回。白楂地出租形式则较为灵活,有时采取伴种,即旗公署出地,佃户出劳力、牛具、肥料,秋收之后,按三七分成;有时采取“包股”,即在今年的秋天估计明年的收获量,以定额实物来定第二年的地租。
2、王爷府地
也叫内仓地,这是包括旗扎萨克的收租地和靠牛犋来管理的土地。旗扎萨克的收租地有时也叫大赏地、大商地、大仓地或艺晖堂地。这种土地在河套川有三百多顷,主要分布在上十四分子、下十四分子、树圪梁、圪洞堰、上迭坝营、边家圪卜、广和圪旦、西脑包、白青窑子等处。靠牛犋来管理的土地,称为官牛犋(“牛犋”系指一犋牛一年所耕的地亩数,“盖用二牛之力以耕一日则为一垧地。尽二牛之力以耕一年则为一犋牛也”),其收入用于王府的日常费用。
3、 西官府地
西官府地就是西协理所拥有的土地。万荣堂、万贺堂是西官府地的堂号。万荣堂的创建者为札林格台吉,汉名奇存善,是20世纪20年代准格尔旗有名的保安队军官,长期在河套川驻防。札林格台吉死后,万荣堂由其子奇子祥继承。万贺堂的创建者为齐密格道尔济,汉名奇凤鸣,是札林格台吉的弟弟。1939年奇凤鸣死后,万贺堂由其子奇子义继承。万荣堂与万贺堂后来合并,统称西官府地。西官府地从所有的形态和收租的不同分为牛犋地、吃租地和拌种地。
4、 福德堂地
福德堂地的创建者为准格尔旗近代史上有名的独裁者纳森达赖。纳森达赖1932年被奇寿山发动政变刺死后,福德堂由纳的嫡孙诺尔布(奇致中)继承。福德堂地也分为牛犋地、吃租地、拌种地。
5、 万和堂地
在清末民国时期,准格尔旗曾设有一个达庆(官职)专管河套川。到民国时期最后一个专管河套川的达庆奇拉圪胜在祖先遗留下来的属地上建立了万和堂。1934年,拉圪胜趁接连发生两次政变的准格尔旗局势未稳之际,伙同当时保安队军官郝聚斌、郝允功、韩根栋等发动反抗奇文英、奇凤鸣的叛乱,结果被奇凤鸣镇压,并被没收了万和堂的土地,只给他保留了户口地。
6、 户口地
清初在蒙地设旗编佐是以“丁”为基础的,即以能自带弓马装备的成年男丁数量为组成行政单位的标准。这些兵丁的生计来源便是户口地——国家为能使这些兵丁很好的为国效力,便拨给他们牧地以保证他们的生计。准格尔旗的户口地,最初是在康熙年间分给的。同治年间,马化龙的回民起义军向准格尔旗发动进攻,当时的准格尔旗扎萨克、伊盟盟长札那噶尔迪率领准格尔旗兵丁进行讨伐,将其打退到宁夏一带。为了奖赏这次战争的有功人员,准旗在同治五年至六年(1866—1867)间,第二次分给了人们户口地。其中蒙古贵族的私有地叫做台吉户口地,一般旗民的私有地叫做百姓户口地。关于准格尔旗蒙民户口地,《伊盟左翼三旗调查报告书 》的记载是“(准格尔旗)现有垦地不下二十万顷,······此种土地所有权概归蒙人。每户土地在十顷以上者最为普遍,王公台吉有多至数百顷者” 。
7、 召庙地
在由游牧转入农耕社会后,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资料或是财富经常被拥有者作为布施献给召庙。清末民国河套川虽然只有一座召庙(汉名“广福寺”,蒙名“熬德沁苏默”,当地人习称“小召”),但这里的大量地亩被虔诚的蒙古地主献给附近的五当召以及黄河南岸的新召。《清末内蒙古垦务档案汇编》载“河套川地约三千余顷,内有杀虎口驿传道管辖台站地一千余顷,又有武当召、小召、新召地一千顷有零”,召庙地占有河套川地亩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以上内容根据:哈斯巴根 《鄂尔多斯农牧交错区域研究1697—1945——以准格尔旗为中心》、安斋库治 《蒙疆土地分割所有制的一个类型——伊克召盟准格尔旗河套地土地关系的特质》 、山田武颜 关谷阳一着 宋雅岚译 《蒙疆农业经济论》(《内蒙古近代史译丛》第三辑节选)写成。
二、基层行政制度的演变——达庆·达尔古制取代参佐(领)制
游牧时代的准格尔旗由四十二个苏木组成,苏木长官为佐领(章盖),若干佐领设一参领(扎兰章京)管理。移民的涌入打乱了基层原有的参佐(领)制,同时又增加了许多行政事务,这就迫切需要新的行政组织来应对这一局面,达庆·达尔古制便应运而生。
1、达庆·达尔古制的起源。
⑴、苏木制的衰弱。
苏木是以人丁数额为编制标准的,即每150人(箭丁)编为一佐(苏木),军政合一,设苏木章盖一职进行管理。清中叶,在移民浪潮的冲击下,准旗 “牧地的减少,牲畜的减少,贫穷饥饿的蒙古人为寻求牧草,纷纷逃往还保持着游牧经济的鄂托克、杭锦旗。逃往旗民的激增,其结果是旗的军事组织单位——苏木的构成人员减少,苏木的军事、政治势力弱化”。苏木的行政职能弱化,基层便迫切需要一个新的行政机构来补充缺失的政治功效。在这样的情况下,转型期的准旗统治阶层便转用达庆·达尔古制来行使对基层的统治。《蒙古社会构成的基础单位苏木——伊克昭盟准格尔旗河套地(河北)为中心》里对达庆、达尔古的起因和时间写到:
顺治六年(1649)设置的苏木组织,随着汉人的进入和蒙古牧地的开垦、蒙古人的定居化,逐渐丧失其政治性机能。取而代之的是,汉人进入而行政的复杂化和作为管理汉农民的政治组织,于道光六年(1826)在准格尔旗创设达庆·达尔古制。达庆·达尔古制的出现,在蒙古政治制度的变革上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前苏木组织负责处理的军政事项,逐渐由达庆·达尔古制来移管。
⑵、汉族移民的定居化使准旗迫切需要一个行政机构来对其进行管理。
清朝前期的汉族移民遵循着“春至秋归”的雁行习惯,清中期以后,大量的汉族移民开始在准格尔旗定居。汉族移民的定居改变了准旗原有的民族与人口的构成,但属人主义的苏木制是专对蒙古人进行管辖的,这样职官体系里便出现了空缺——没有对新来的汉族移民进行管理的机构。一如前面引文中的提到的,由于“汉人进入而行政的复杂化”使得需要设立一个职官“以作为管理汉农民的政治组织”,所以这也成为达庆、达尔古制产生的一个缘由。《伊盟左翼三旗调查报告书》里对达庆、达尔古制起因的叙述便是持这样的观点:
“左翼三旗以其接近晋、陕、绥各县之故,境内汉人远较其它盟旗为多,蒙汉杂居,事物增繁,故另设有管理移民之官,专负稽查汉人及征采军粮之责。郡王旗名之为甲头,准格尔旗名为打钦,达拉特旗名为局长。官员额数各旗不等,视汉人之分布情形而定。其下每人并辖有达尔古三人或四人。此种设施其它盟旗所无也。”
在经济形态转变后,蒙古人生存的依靠由以前的畜牧业产品转变为从汉族移民那里收取的地租。汉族移民定居化完成后,地租的收取变得更加稳固,而且成为准旗财政收入的主体。对于地租这一重要的税源,蒙古人必须设置专门职官进行掌控,这也是达庆、达尔古制起源的一个因素。
⑶、总甲、排头制的影响。
《鄂尔多斯农牧交错区域研究1697—1945——以准格尔旗为中心》一书的作者哈斯巴根认为达庆、达尔古制的起因,主导因素并不是苏木组织的政治机能弱化,而是为对应汉地的总甲、排头制而创设的。总甲、排头制本是鄂尔多斯邻边汉地府县所施行的一套行政机构,但当汉族移民增多后,蒙旗便借鉴了汉地的这套制度,从而在蒙旗内对应总甲、排头制而创建了达庆、达尔古。哈斯巴根还指出,达庆由最初的“管旗农垦的章京”等职位演变而来,而且创设的年代要在嘉庆朝以前。的确有人在述及准格尔旗行政组织的演变时,也曾将达庆、达尔古制追溯至总甲、排头制,刘维在《准格尔旗行政组织及各项制度之演变》里说:
“最初这些汉民是春来秋归,以后渐致定居。虽然在词讼、司法、户籍等方面统受内地管理,但是有牌头之官,负责给蒙古收缴每犋牛地定制的‘官种远年’。这些牌头由地商人或汉民推举担任,起着在蒙旗管理汉民的中介官之作用。······农民起初是春出秋归,后经疏通蒙古上层,遂建草棚定居。所以在道光年间,准旗又设立达庆牌十几个,管理农民的税收等事物”。
笔者认为汉地的总甲、排头制影响了蒙旗的达庆、达尔古是无疑的,但作为主要因素去考虑还是值得商榷。此外前人没有注意到准格尔旗人习惯称达庆、达尔古管辖之区域为“达庆排、达尔古排”——用“排”来表述所辖区域,其实这也是达庆、达尔古制受总甲、排头制影响的一个例证。
⑷、蒙古社会中“属地”概念的影响。
众所周知,游牧的蒙古社会,分封制是其主要的政治形态,也是不可避免的政治形态。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后对西、东道诸王的分封、达延汗统一蒙古本部后分封六万户、满清在蒙古推行的盟旗制度,都是分封制不可避免的反映。清朝编旗设佐后,扎萨克以下的贵族又对旗的领土进行了分封。这些分封来的土地被称作某某贵族的“属地”。属地为达庆、达尔古制起源时划分达庆排、达尔古排的地域范围,提供了便捷的依据。现以河套川达庆排为例进行说明。
管理河套川的达庆均出自(世袭)今土右旗将军尧镇东阿家素圐圙村的奇姓台吉家族。而东阿家素圐圙村周围几十里的土地在道光年间便是这个奇姓台吉的始祖——巴图蒙克的属地。《准格尔旗扎萨克衙门档案译编》里记载“遵照贝子指令前去巡查时发现,在达庆章京巴图蒙克所属阿迪斯库伦与玛朱尔等地,民人二周子带领众多民人擅自私行耕种” 。阿迪斯库伦是阿家素圐圙不同音译。在光绪年间的文献里,巴图蒙克的后裔巴彦扎普已成为“管理河套川达庆梅林”,在巴彦扎普之后还有捣独户、拉格胜世袭担任管理河套川的达庆。从以上记述不难看出,河套川达庆排在设置时其所辖地域就以巴图蒙克的属地为基础,而且从这一达庆世袭的过程看,达庆的任命与人选也与“属地”这一概念有关,因为许多达庆所辖之地本来就是自己分封或继承来的私产。
2、达庆·达尔古制的演变历程。
达庆、达尔古作为一种职官,在准格尔旗是早已有之,但是最初的这些达庆、达尔古并非是专管汉族移民税收的。他们有着明确的分工,例如《准格尔旗扎萨克衙门档案译编》里载有专管盐湖事宜的“盐湖达庆”(道光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专管守护山林的“护山达庆”(嘉庆二年八月二十一日);而且还有等级之分,如“大达庆、小达庆”(道光二十年三月初三)、“达庆甲喇”(嘉庆五年二月初六)、“达庆章京”(道光六年三月二十五)、“达庆梅林”。田村英男文中认为“道光六年”前后,准旗蒙古族才最终将达庆、达尔古固定为专管汉族移民事物的官职。这可能是由于道光朝及其以后,一是向汉族收取的地租占蒙古阶层经济来源的比重越来越大;二是蒙汉两个民族的定居化完成,达庆·达尔古能够成为分管某一地域内固定住户的官职,例如“管理河套川达庆默林台吉巴彦札普、专管柳林滩达庆梅林鄂尔哲依巴图”,从此达庆、达尔古的职权才被固定为专管汉族移民税收,从而真正确立起了达庆、达尔古制。清末民国时期,由于汉族移民上缴的赋税成为准旗财政收入的主体,故但任收税职责的达庆、达尔古逐渐成为蒙古族赖以生存的政治环节,由此取代苏木制的功能,演变为基层的主要行政组织。
纳森达赖统治准格尔旗(1911—1932年)时期,达庆、达尔古因职权的特殊性已经成为了准旗官僚体系中的肥缺,在公开买卖官职的行情中“一个达庆售价1000元,一个达尔古售价200—500元。壕赖梁的杨格什巴图当达庆,就是花粮食50石和好些元宝及礼物买到的;郝俊岐当达尔古,就是花银子200元买得的。” 1932年奇寿山(刺死纳森达赖父子后)建立的新政权被纳的保安队连长奇文英推翻后,奇文英(后升为东协理)、奇凤鸣(后升为西协理)、奇玉成(管旗章京)三人组成过渡政府时,便以达庆牌划分势力范围,其中“西南及旗中部的六个达庆牌奇文英掌握;东部和北部七个达庆牌归奇凤鸣管理;后奇凤鸣又将中部一个达庆牌拨归典什(奇玉成)管理。”说明达庆、达尔古排已然取代苏木制成为基层最主要的行政区划了。久之,“因是种组织较旧日的扎兰制完善,一般蒙民也多愿加入,而不拘旧日的形式了” ,蒙古人的加入使准旗原有的苏木制功能更加淡化,甚至到了退出历史舞台的边缘。到建国前夕,准旗共被划为13个达庆排,70多个达尔古排。
20世纪40年代准格尔旗河套川达庆·达尔古辖区表:
达 庆 |
黄 礼 |
德力格尔山 |
排
名 |
大
西
排 |
第
一
排 |
第
二
排 |
第
三
排 |
第
四
排 |
第
五
排 |
第
六
排 |
站
地
排 |
站
地
排 |
达
尔
古 |
密
旦 |
甲
力
横
格 |
独
胜
格 |
巴
图
色
令 |
柴
庆
架 |
札
林
格 |
纳
银
泰 |
腮
文
格 |
独
隆
格 |
居
住
地 |
四
卜
树 |
西
阿
家
素 |
东
阿
家
素 |
蟒
太
营
|
勉
力
营
子 |
|
高
红
窑
子 |
仁
义
昌 |
一
卜
树 |
所
辖
村
落 |
九
个 |
五
个 |
七
个 |
八
个 |
五
个 |
|
二
个 |
三
个 |
三
个 |
资料来源:《蒙古社会构成的基础单位苏木—伊克昭盟准格尔旗河套地为中心》,田村英男,满铁调查月报22—2,93—94页
3、达庆、达尔古的具体职责。
达庆、达尔古最主要的行政职责是向汉族移民征收赋税。赋税是喂养政府的母乳,尤其是民国时期准旗保安队人数激增,需要大量的粮草来维持军需,达庆、达尔古的职责就显得尤为重要。达庆、达尔古具体征收的赋税款项包括以下几点:
1、上交王爷的草粮2、作为达庆、达儿古收入的当差收入也由汉人来负担。3、水草银。水草银是以汉人所有家畜牛、马、骡、驴、羊等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牲口所有税。有时以实物代收,实际征收比定额少。此银达庆、达尔古收后交付王爷。4、看田费。达庆在八月看田,是为防止家畜等对农作物的破坏而实行的,由达庆按亩从各村征收为看田费的实物草粮。5、粮秣摊派。这与保安队的创设有关,成为现在(20世纪40年代)河套川地租税体系的核心。此摊派作为准格尔旗河套川警察队、保安队人员、马匹的给养。对人员一年份的、对马匹除6、7、8、9四个月外的八个月的费用通过达庆给各村汉人土地所有者按亩摊派。6、应称为私摊派的部队费用,除公家的粮秣摊派以外的警察队、保安队员从各村征收的物品、现金等,此摊派的比重与公摊派几乎占同等分额。这也被转嫁到农民身上。7、羊皮钱。这是作为警察队、保安队员冬季防寒被服,也由达庆以现物或现金的形式征收过来。8、摊费。临时摊派的唱戏钱、电线杆摊款、力役的课征等。
笔者在研究达庆、达尔古制问题时,特意走访了一些老人。其中西哈家素圐圙村90岁老人张三毛说他是1945年参加(河套川)保安队的,“当时奇子祥要兵,正好赶上东哈家素圐圙的独胜格达尔古不应了(卸任),由本村的黄达尔古顶替。黄达尔古因与我家历来不和(睦),所以就把我的名报了上去。”从此可以看出,奇子祥要招兵,基层的达尔古便负责收集辖区内的壮丁情况,呈报上级机构。此外达庆、达尔古还对辖内汉民进行法律约束,下面是1949年准格尔旗第一牌(河套川)达庆奇占山关于禁毒的呈文:
为呈报事;查牌属王三成圪梁村居民李xx于萨境新滩村南旗地种植中烟苗三分,于古月七月三日始已查获,除呈报保安司令部外,理合具文呈报。
旗政府均鉴。
说明达庆、达尔古除负责收集租税外,民国后期时职权有所扩大,对辖内汉族移民进行行政上的管理也是其主要职责。
可以说到民国时期,通过达庆、达尔古制这一环节,准格尔旗的蒙古贵族从行政上确立了对汉族移民的统治。当时准旗的权力分配是:
扎萨克(无实际权力)——东西协理(贵族、实际统治者、兼任保安队长官)——达庆、达尔古(蒙古族地主、主要负责对辖内汉民收取租税和行政管理)——村(保)长(汉族地主、负责收集本村地租、摊派并组织人力押送至协理府)。
需要指出的是,因为达庆、达尔古最初设立的目的是专管汉族移民,所以其只能由蒙古族担任,汉族绝对不能染指。1940年中共准格尔旗工委选派了一名叫郭明子的汉族担任达尔古,立即招来蒙古族非议,后来只好撤销。
三、保安队的创建——旗制向军事化方向发展。
1、保安队的创建。
清代蒙旗是没有常备军的。清末准格尔旗的抗垦斗争中,素有威望的东协理丹皮勒东拼西凑才拉起六十多人的队伍, “革员在南坪由豹子塔抬回大炮3个,众处借下火炮20多杆,抬枪4杆,并旧日买的,聚集有60多人”。丹皮勒被处刑后,纳森达赖上台执政(时扎萨克年幼,纳以东协理身份实际统治准格尔旗)。这是一个独裁而又有深远谋虑的人物。他吸取丹皮勒的教训,深知没有军队蒙旗便无法应对动荡时期来自各方面的威胁,也无法巩固自己的独裁地位。因此“在他执政的前十年,因为根基没有扎稳,有了钱就扩充军队,购买武器。他曾从青岛雇回20多个枪匠,在杨家湾设立一个小型兵工厂,每天能生产出一二枝步枪······”。为加强武力统治,纳森达赖还在旗境各险要之处修建营盘,驻扎军队。“准格尔旗有军营一十五, 处,分布在西召、八音斗林、新召、坝梁、德胜西、暖水、红净塔等处。案以上十五处军营均系近年纳森达赖掌权时以旗款所建,每处需款五六百至千元不等。” 1926年,纳森达赖为能收集枪支弹药,竟甘冒风险私下收购驻准旗的晋军谭庆林部士兵的枪弹,最后被查出捆吊在马棚里,可见其对于筹备武力是多么急切。
纳森达赖的儿子奇子俊(二少爷),在扩充旗军事力量上面,也相当热衷。他思想活跃,经常外出游历,跟当时的各种革命势力和军阀有着来往。1924年奇子俊从冯玉祥部国民革命军那里讨得“豫陕甘剿匪总司令部骑兵团”的番号,借此在准旗大规模招兵。纳森达赖亲自操办此事,选拔15岁到30岁的蒙古族青壮年,编成四个连。这次组军行动加之纳森达赖的前期扩军,奠定了准格尔旗保安队的雏形。1925年秋天,准格尔旗保安队正式成立。随后,冯玉祥又从苏联方面拨给奇子俊500枝苏联式七七步枪(准旗人称水连珠),充实了保安队实力。自清朝以来,准格尔旗的蒙古人首次见到了本旗整齐划一、全副武装的军事队伍,这给准旗百姓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32年纳氏父子被刺身亡后,善于歌唱的准格尔旗人创作了蛮汉调曲目《二少爷招兵》,来怀念此次保安队创建的前后经过:
“沙圪堵点灯杨家湾明,二少爷招兵忽撒撒的人;
沙圪堵点灯杨家湾明,二少爷招兵出了个名;
······
沙圪堵点灯杨家湾明,二少爷招兵有原因;
二少爷常去那南、北京,就爱交往几个日能人;
二少爷入过内人党,满满儿装了一肚肚新主张;
沙圪堵点灯杨家湾明,二少爷一心闹革命;
准格尔的娃娃老公爷的钱,二少爷招兵四大连;
沙圪堵拉栓杨家湾响,二少爷招兵连珠枪;
沙圪堵点灯杨家湾明,营盘里一色色的年轻人;
沙圪堵点灯杨家湾明,二少爷招兵纪律明;
沙圪堵点灯杨家湾明,当兵的不能坑害人;
沙圪堵点灯杨家湾明,当兵的不能串门门;
乌拉素沟沟盘肠肠河,刁空回来眊一眊我;
洋号号高来洋号号低,请病假也不愁眊眊你;
······
奇寿山做事太狠心,一支枪打死两辈辈人;
准格尔旗吹谢一盏灯,二少爷死得不明情;
喇嘛敖仓安定壕,可把二少爷死坏了;
金鸡飞起沙鸡落,二少爷一死事不清了。
蛮汉调《二少爷招兵》唱出了1925年准旗组建保安队的原因、经过、规模、新式军队的特点,也唱出了百姓对二少爷的怀念,末句还暗示了纳氏父子死后准旗即将陷入混乱不清的局面。到1936年经纳森达赖父子组建起来的军队 “有新旧步枪千余枝,内分杂牌老枪、俄造之连珠枪,及山西造之步枪。······此外迫击炮、机关枪各有四挺,另有手枪百余枝”,并有统一的服装,这样的实力在当时的伊盟来说已经算是强大的了。
2、保安队出现后的影响。
1925年由纳森达赖父子创建的保安队,奠定了准格尔旗日后旗制军事化的基础,而旗制军事化则对准旗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
⑴掌握保安队的贵族军官代替以往的贵族地主阶级,上升为新兴的政治势力。
1932年纳氏父子在政变中遇刺身亡,政变的发动者奇寿山因为没有得到保安队军官的支持,在上台83天后被纳的连长奇文英反攻击毙。纳森达赖时期驻防于神山的奇文英与驻防于河套川的奇凤鸣,此时凭借手中军权成为准旗新的主宰。由于实力相当,二奇便将准旗13个达庆排一分为二,实行南北分治,并埋下日后河套川长期与黄河南岸隔离的伏笔。在奇文英、奇凤鸣之后,又有奇子祥、奇致中、奇涌泉、奇尚斌等年轻贵族军官参与准旗的大事决断。这些保安队“驻军长官对于所在地之争讼亦往往自由审理” ,并且“各有在自己管辖区内驻军、收税、甚至有生死予夺之权”。他们一身兼着传统的“协理”与新生的保安队“司令”两职,且往往将“司令”一职置于“协理”之前,如奇文英在公文中的头衔为“扎萨克监印委员司令协理”(监印协理是扎萨克未满18周岁,而由协理担任监督守护大印的官名),而现实中人们则直呼其为“神山老司令”。
⑵保安队军官依仗武力争夺政权,造成准旗政变频发、局势动荡。
1932年奇寿山勾结杨家湾公爷府(纳森达赖府邸)手枪队长奇景峰打死纳森达赖父子,发动第一次政变;同年纳森达赖部下(连长)奇文英伙同其它军官,由神山向沙圪堵进攻,推翻奇寿山政权并将其击毙,发动第二次政变。1946年准旗西协理奇子祥命所部士兵埋伏在准旗西南部的以力斯太沟,将从此地经过前往成陵的奇文英刺死,发动第三次政变。此外尚有1933年平民军官韩根栋、郝茂林、黄德山、郝勇功(四人均为保安队营长)联合河套川达庆奇拉格胜,向奇文英、奇凤鸣等贵族发动的武装斗争。这些政变的发动者均为保安队军官,纳森达赖父子组建保安队本想保境安民,却不知恰恰种下了旗内上层统治混乱的根源。
⑶保安队人数的激增,粮秣摊派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早在纳森达赖父子组建军队时,百姓们就苦不堪言,他们用蛮汉调唱到:“杨家湾修成归化城,二少爷招兵活杀人”。从奇文英、奇凤鸣开始,贵族军官尝到武力带来的甜头,疯狂的扩充军队。以驻防河套川一地的保安队来说,札林格(奇凤鸣之兄)在任时有100余人,奇凤鸣在任(1938年前)时有200人,1939年奇子祥在任时发展到450名,1940年发展到700名,1949年时发展到1200人。保安队人数在激增,但是土地产量是固定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保证军需只好在同一块地亩上不停的加重税收。下表是1938、1939、1940年,河套川连续三年地亩税收变化表。
种 类 |
民国二十七年(兵员200) |
民国二十八年(兵员450) |
民国二十九年(兵员700) |
粮(谷、糜、高粱)
草
碳
盐
油
肉
面
山药 |
上等(每亩) |
中 |
下 |
上 |
中 |
下 |
上 |
中 |
下 |
1.4升
3.5斤
2.4斤
1.0合
4.0两
4.0两
4.0两
5.0两 |
1.0
2.5
2.0
0.7
3.0
3.0
3.0
4.0 |
0.8
2.0
1.5
0.5
2.0
2.0
2.0
3.0 |
2.4
6.0
4.3
1.8
7.0
7.0
7.0
15.0 |
1.8
4.5
3.5
1.3
5.5
5.5
5.5
9.0 |
1.5
3.5
3.0
1.0
4.5
4.5
4.5
6.0 |
4.0
10.0
8.0
3.0
12.0
12.0
12.0
40.0 |
3.0
7.5
6.0
2.0
9.0
9.0
9.0
30.0 |
2.5
6.0
5.0
1.0
7.0
7.0
7.0
25.0 |
表格来源:《蒙古社会构成的基础单位苏木—伊克昭盟准格尔旗河套地为中心》,田村英男,满铁调查月报22—2,99页。
拿摊派的山药一类来说,1938年上等地每亩征收5.0两,1940年为40.0, 两,三年之内增加了8倍,这无疑是百姓负担加重的明显表现。
⑷保安队引起的旗制军事化是对封建时代蒙古族全民皆兵制度的恢复,它解决了下层蒙古族青年不习农业生产所带来的生存压力,同时也是对行将崩溃的苏木制的补充。
封建时代的蒙古族上马为兵,下马为民,弓箭自备,青壮年均为士兵。满清统治时期,由于惧怕蒙古族冷兵器时代的威力,故对其组建军队和购买兵器等行为严格限制。满清政府倒台后,准旗的统治者迫不及待的恢复了祖先的遗风。纳森达赖父子第一次组军就是四大连500多人,这些人纯为蒙古族青壮年,而且多为骑兵,马匹自备,少发或不发兵饷。到建国前夕,准旗东西官府(协理)所率军队近2000人,其中多数是蒙古人,可以称之为全民皆兵。准格尔旗在清中期后,草场被大面积的农田取代,下层的蒙古人既不习惯农业生产又无大量地租可供生存,保安队的出现恰好解决了这一问题。下层蒙古族青壮年几乎都参加了保安队,有效缓解了蒙古族寄生化的同时所带来的生存压力。清查壮丁人数,编制旗兵,参与会盟时的操演,这本是苏木制的军事功能,但是苏木制崩溃后准旗统治者通过编制保安队填补了苏木制的这一项功能,这也可以说是旗制的一个转变。
⑸保安队的出现加强了蒙古贵族的统治力度。
加强了蒙古贵族的统治力度,一是指有效抵制了邻边汉县对蒙旗权力的侵夺,二是指加强了对汉族移民的统治。准格尔旗境内在清朝时有东素海台站地一块,为传递军事情报和王公贵族进京觐见的专用通道。清亡后,台站地的管辖权本应归还准格尔旗,但却被托克托县抢走。1939年准格尔旗西官府的保安队以河防驻军为由,强行夺回对黄河北岸东素海台站地管辖权。1927年河套川二十几名汉族地主因不满蒙古贵族专制统治而联名控告纳森达赖,素以残忍著称的纳森达赖却因为保安队初创所以没有对这些人进行迫害。而到1943年河套川党三窑子红泥圪卜村汉族大地主边根太因不满蒙古人坐收汉族移民大量粮税而向驻萨县日军控告奇子祥“通匪”时,奇子祥当即将其逮捕枪毙,并没收其全部财产,随后暗示其它汉族地主要谨慎行事,不要有反抗心里。奇子祥之所以能够这样做,原因就是前文讲到的保安队军官在各自范围内“有生死予夺的大权”。
⑹保安队的出现杜绝了蒙旗境内的匪患。
民国时期绥远地区遍地匪患,萨拉齐县土匪蜂起,鸡犬不宁,而与之毗邻的准格尔旗却向称安宁,原因就在于准格尔旗保安队实力雄厚,土匪不敢染指旗境。“蒙人精马术,剿匪驰骋如风,追击匪众,每获全胜。历年以来,股匪往往相戒,不敢轻入旗境。故各旗编练游击队后,所受匪祸较县境为轻。”
四、铁腕人物对旗权的维护
从扎那葛尔迪任扎萨克后期开始,准格尔旗便进入了协理掌控旗权,扎萨克形同虚设的时代。丹皮勒、纳森达赖、奇文英、奇凤鸣、奇子祥等历任东、西协理均是清末民国准格尔旗的实力派人物。他们有的熟谙宫廷式的权力斗争,有的是靠军功从底层一步步走向最高统治地位。在动荡的时代里,这些强人为确保旗权的完整而进行了极大的努力。丹皮勒领导了著名的抗垦斗争;奇文英、奇凤鸣与马占山驻军不断的周旋,1934年奇文英还收回了府谷县代管的“黑界地”礼、智、信3段地亩;奇子祥则从托克托县收回了对东素海台站地的管辖权。而这其中尤以纳森达赖对旗权的维护最为有利。
1911年至1932年里,纳森达赖一方面采取种种措施确立了自己的独裁地位,另一方面又通过这些措施巩固了旗制,加强了蒙古贵族的统治力度,维护了蒙古平民的实际利益,他的这些措施具体包括:
1、 向附近厅县收回本属于蒙旗的权力。
清朝以来,由于蒙汉杂居局面的形成,伊克昭盟境内的蒙汉纠纷须在神木理事司员(同知)衙门的主持下审判。此外,准旗与邻边的托克托县、萨拉齐县、河曲县、府谷县在司法、税收等层面上长期混淆不清,也存在一些矛盾。神木理事司员因为主管蒙古事物,往往利用职权之便,以巡边为名在伊盟行勒索之举。“每年九月,神木二府主管出边巡视一次。到处敲诈勒索,伊盟人民不堪其苦。”。清朝灭亡后,纳森达赖决心加强准旗在司法与税收上的自主性,尤其是要收回那些被邻近汉县剥夺了的旗权。1913年“神木理事同知衙门又派出51人鸣锣开道出了边墙,到了准格尔旗后,这些人被纳森达赖的兵围在树林里,把所有‘来宾’的衣服剥光,让他们光着屁股跑回神木。从此在无人出来巡视。随后,纳森达赖又把前清山西杀虎口和北洋政府设在准格尔旗五道敖包的柴碳税卡和府谷古城的柴碳过境税局的税务人员全部驱逐出境,收回了准格尔旗的柴碳税征收权。”
2、 确保土地的收租权在蒙古人手中。
清末的绥远放垦中,不少本属于蒙旗的土地收租权被附近厅县剥夺。例如准旗河套川的翟林窑子地的收租权属于托克托县,黑界地的收租权在河曲县手中。此外,在蒙古人寄生化的同时,不习惯农业生产的蒙古人很容易在负债时将土地的收租权转卖给汉族移民。收租权的丧失,意味着土地这一最大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丧失,必会使蒙古人失去统治根基。“因此纳森达赖千方百计的阻止准旗蒙古(贵族)阶层收租权的丧失。为此,在他的策划下,民国三年(1914)从托克托厅那里收回了河套川的翟林窑子的收租权。他还为收回黑界地的收租权而出台了一系列禁令:禁止出售给民人收租权,尤其意味着土地转移的‘出售’形式,强制性的定为永租时必须用‘出租’的形式。这一系列政策确实保住了蒙古人的收租权。”尤其在河套川,清末的两次放垦均没能实现地亩升科,待到清朝倒台后,纳森达赖上台执政,他吸取准旗黄河南岸放垦的教训,强烈的保护着河套川蒙古人的收租权不被侵犯,最终“只有在河套地的收租权还牢固的被蒙古人掌握着”。
3、维护蒙旗贵族统治,怀柔具有反抗精神的汉族地主。
准格尔旗河套川在清末完成农业化进程后,迅速成为一片富庶之区,同时也出现了许多田产众多牛羊成群的汉族地主。在经济上取得一定地位的汉族地主,开始要求掌握政治权利,尤其是邻边萨拉齐县汉族大地主在农村的那种一手遮天的气势让他们羡慕不已。纳森达赖深知这片具有极大潜力的米粮川对于准旗的重要性,他一方面在将军窑子、五卜树修建了营盘,派百十名骑兵驻守;另一方面,“为了不使河套蒙汉大小地主拥有较大的权利,明确规定这些人不准包揽讼事,不准购置枪械成立‘自卫队’,尤其是对汉族地主更是严格。”在蒙旗高压统治下的汉族地主,渴望摆脱约束,掌握更大的政治权利,于是在1927年由“白青窑子的白英、杨力官窑子的高喜、党三窑子的田宪兰、官地的边根太、杜家窑子的毛板脸等二十四家大地户”组成一个代表团,并联络托克托县县长李桂五,向绥远都统汲金纯请愿,提出“黄河改道后,河套川已和托县接壤,这一带的汉民愿归托县管理,建议在河套川实行‘蒙汉分治’,蒙族归准格尔旗管理,汉族归托县管理。”当时汲金纯表面答应,李桂五以为事已如愿,特地制定了《管理河套暂行办法》,并购买大量麻绳准备丈量河套地。作风果断的纳森达赖因有土默特旗的前车之鉴,故不惜血本用马车拉着十万银洋到归绥贿赂汲金纯,最终汲都统以“目前形势艰难,应团结为重,不宜抢夺蒙旗土地”为由将此事作罢。打赢了官司的纳森达赖回到河套川后,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对待向准旗提供税源的汉族地主当以怀柔为重,故非但没有进行武力镇压,还打破蒙汉通婚的禁令,迎娶了汉族地主任二绵旦的女儿桃女子为妾。而汉族地主听说纳森达赖对他们既往不咎,纷纷向纳托人情、送厚礼,表示感谢纳森达赖的宽恕,服从蒙旗的领导。
结 语
部分区域由牧转农是蒙古民族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转变。以往的蒙古史研究着重在讨论这一转变中蒙古民族的无耐与无措,如果仔细审视这段历史,还是可以发现部分蒙旗在转型期做出了极大的调整,努力在争取着变革中属于自己的有利面,这些无耐中的积极应对,应当引起史学工作者的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