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相合教授,1964年出生,内蒙古宁城县人。1987年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政教系,1990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经济系,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同年分配于内蒙古师范大学政教系任教。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取得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 1998年晋升为副教授,2000年任经济学教研室主任,2001年3月任硕士生导师,2003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2004年晋升为教授,区域经济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 2005年1 月任政治经济系副主任,2006年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兼任民盟内蒙古师范大学总支主委,内蒙古市场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委员,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外部专家,1995-1999年在内蒙古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作兼职律师,2000年聘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律咨询室成员。
教学方面:
任职以来先后给专科、本科及研究生讲授“微观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课程。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多篇,参编教材五部。“政治经济学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研究” 1997年获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二等奖,“思想政治教育教育与课程建设研究” 2000年获内蒙古自治区教学成果二等奖,并获得多项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
科研方面:
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在《当代经济研究》、《科学管理研究》、《经济纵横》、等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其中8篇文章分别被《新华文摘》要点摘编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003年9月公开出版学术论著《西部大开发对策研究》一书;现主持国家级课题一项、自治区级课题两项;曾参与国家科研课题“蒙古学百科全书《经济卷》”的编写,主持学校教学和科研课题4项,“劳动力市场建设研究”系列论文,1997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西部大开发对策研究”系列论文,2003年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西部大开发对策研究》获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社会科学二等奖,并获得多项校、厅级优秀科研成果奖。2000年被内蒙古师大授予“先进青年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被科技厅、团委等六单位“全区青年科技标兵” 荣誉称号;同年入选内蒙古师范大学“三五工程”学科带头人,2002年进入自治区教育厅“111人才工程”第三层。2008年到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任副县长(挂职)。
代表性著作:
《西部大开发对策研究》。
代表性论文 :
区域经济协调: 振兴东北经济的必由之路,李相合,关立新 - 当代经济研究, 2004 ,西部大开发与三线建设比较研究,李相合, 曹霞 -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区域经济协调: 西部基础设施建设中值得注意的问题,李相合 -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 |